乌苏市中仑恒泰能源有限公司312国道LNG加注站改扩建工程一期(加气部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项目名称

乌苏市中仑恒泰能源有限公司312国道LNG加注站改扩建工程一期(加气部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完成时间

2024年1月22日

评价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组组长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项目组成员

谷春旭

1100000000201512

018064

李鸿斌

S011032000110201000417

017192

苏鑫

S011011000110203000258

041026

李磊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报告编制人

李磊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组外审核人

方力维

S011065000110192003284

021280

过程控制负责人

龙玉平

1500000000302398

028142

技术负责人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注册安全工程师

晁旭东、李鸿斌、谷春旭、杨长江、李磊、方力维

现场勘察人员

杨长江、李磊

现场勘察时间

2023.12.21

项目简介

建设单位:乌苏市中仑恒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312国道LNG加注站改扩建工程一期(加气部分)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乌苏市

用地面积:6070.4㎡

该站改扩建内容为:停用西侧的1座LNG储罐,停用液化天然气泵、LNG高压气化橇。CNG加气部分新建1台卸气柱、1座CNG减压橇、2台CNG压缩机、3台CNG加气机、1个18m³CNG长管拖车停车位。LNG加气部分新建1台LNG加气机。改扩建后,该站油品储罐总容积为105m³(柴油储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LNG储罐总容积43.9m³,CNG储气设施总容积24m³,105/240+43.9/180=0.6814≤0.7,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17条(依据见下表),改建后,该站为一级加油与LNG加气和CNG加气合建站。

评价结论:

评价组认为:乌苏市中仑恒泰能源有限公司312国道LNG加注站改扩建工程一期(加气部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可以达到《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中有关加气站的安全检查内容要求和安全生产要求,能满足加气站安全经营天然气的要求。

现场照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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