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鸿顺能源有限公司额敏县鸿顺能源加气站改建工程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02

项目名称

额敏县鸿顺能源有限公司额敏县鸿顺能源加气站改建工程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完成时间

2024年2月2日

评价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组组长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项目组成员

谷春旭

1100000000201512

018064

苏鑫

S011011000110203000258

041026

李磊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龙玉平

1500000000302398

028142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报告编制人

李磊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组外审核人

李鸿斌

S011032000110201000417

017192

过程控制负责人

方力维

S011065000110192003284

021280

技术负责人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注册安全工程师

晁旭东、李鸿斌、谷春旭、杨长江、李磊、方力维

现场勘察人员

杨长江、李磊

现场勘察时间

2023.10.8

项目简介

建设单位:额敏县鸿顺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额敏县鸿顺能源加气站改建工程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额铁路一地段259号-1号

用地面积:5176.70㎡

该站改扩建内容为:新建CNG压缩机1台、CNG减压橇1台、卸气柱1台,预留CNG压缩机1台,增加相应的设备基础、管线阀门等附属设施。停用LNG加气部分和L-CNG加气部分,移动调压计量加臭橇位置,民用气供气气源由LNG气化供应更换为CNG长管拖车供应。

该站改扩建后为CNG加气子站。

评价结论:

评价组认为:额敏县鸿顺能源有限公司额敏县鸿顺能源加气站改建工程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可以达到《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中有关加气站的安全检查内容要求和安全生产要求,能满足加气站安全经营天然气的要求。

现场照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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