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G30高速精河县沙泉子停车区LNG、CNG加气南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4-08-23

项目名称

精河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G30高速精河县沙泉子停车区LNG、CNG加气南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完成时间

2024年8月23日

评价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组组长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项目组成员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谷春旭

S011032000110201000514

018064

 

S011011000110203000258

041026

方力维

S011065000110192003284

021280

报告编制人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组外审核人

李鸿斌

S011032000110201000417

017192

过程控制负责人

龙玉平

1500000000302398

028142

技术负责人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注册安全工程师

晁旭东、李鸿斌、谷春旭、杨长江、李磊、方力维

现场勘察人员

杨长江

现场勘察时间

2024.5.30

项目简介

站内建(构)筑物主要包括站房、罩棚、服务用房、附属用房。

本项目设计时按照油气合建站考虑,立项备案目前只针对加气站和服务区,加油部分未立项备案为预留部分,分别介绍如下:

1)加气站

1LNG部分:设置160m³LNG立式低温储罐、1LNG卸车组件、1LNG加注橇(内设2台潜液泵、1台组合式增压器)、1LNG低压放散管和3LNG 加气机、1台空气压缩机。

2CNG部分:1台装卸臂、1台卸气柱、1台压缩机、1座水容积6m3储气瓶组(其中高压2m³、中压4m³)、3CNG加气机、1台一体式减压计量橇、118m3长管拖车。

2)服务区(不在评价范围),内部设停车区、充电区(未建)、服务用房和附属用房。

3)预留加油部分(此部分设计时考虑为油气合建站,专篇仅对加油部分进行简单说明,不在安全设计范围内,此次验收评价也仅对此部分进行简单说明,不在此次验收评价范围内,且未履行相关手续,实际未建):拟设6台加油机;225m³的汽油埋地双层储罐,325m³的柴油埋地双层储罐,油品总容积87.5m3(柴油折半计入)。

建站等级: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3.0.17加油与L-CNG加气、LNG/L-CNG加气以及加油与LNG加气和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计算公式为:87.5/240+60/180≈0.69790.7,且CNG储气设施容积为24m3≤24,故本项目为一级加油与LNG加气和CNG加气合建站。

现场照片

2024530日现场勘察照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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