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疆炜通石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奥莫尔塔格南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露天采矿工程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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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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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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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号 |
项目组组长 |
李晓东 |
0800000000101289 |
004427 |
项目组成员 |
何君华 |
S011065000110193002543 |
038067 |
张 越 |
1100000000302699 |
02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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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玉 |
S011065000110192003286 |
021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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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婷婷 |
1600000000301735 |
03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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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莉 |
001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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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东 |
0800000000101289 |
004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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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李成玉 |
S011065000110192003286 |
021279 |
报告审核人 |
况建国 |
0800000000101141 |
001936 |
技术负责人 |
朱 亮 |
0800000000101310 |
001933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史慧新 |
031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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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阿里甫、秦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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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况建国、李晓东、朱亮、李成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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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人员及时间 |
李晓东,2020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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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简介: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炜通石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哈密市奥莫尔塔格南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区位于哈密市伊州区北东84°方位,直距约160km处,至哈密市伊州区运距190km。矿区至沁城乡小堡村约85km,为山区简易汽车便道相通,小堡村至哈密市伊州区约120km为柏油公路。小堡村距312国道公路干线骆驼圈子站约50多千米,骆驼圈子距兰新铁路最近的烟墩火车站约25km,交通较为便利。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5°21′18″,北纬42°56′50″,行政区划隶属哈密市沁城乡管辖。 矿山现采用公路开拓、叉装车铲装、汽车运输方式。 矿山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式开采的采矿方法,采石方法采用圆盘锯石机切割矿体,并辅助凿岩(钻眼楔裂法)进行开采。矿山根据圆盘锯石机的切割深度,矿山在开采时使用圆盘锯石机将1m高的工作分台阶一次性开采完毕后再开采下一个工作水平。 矿山主要开采工艺:剥离→铺轨→锯切(圆盘锯石机切割)→分离(钻眼楔裂法分离)→叉装车铲装并运至荒料堆放场→汽车运输→装载机清渣。 矿山前期对①号矿体、③号矿体和⑤号矿体均进行了开采,并在①号矿体形成了1号采场和2号采场,在③号矿体形成了3号采场,⑤号矿体形成了4号采场。现对各采场的开采现状分述如下: 1号采场位于矿区东南部,①号矿体的东端,采场东西长约80m,南北宽约70m,底部标高为1860m水平,采场西帮的台阶高度为20m,台阶坡面角在80°-85°之间;采场北帮形成4个5m高工作台阶,安全平台宽度在3m-5m之间,台阶坡面角在60°左右;采场南帮的台阶高度为10m,台阶坡面角在80°-85°之间,该处采场已停止开采。矿山在1号采场西面1890m水平重新布置了工作面,工作面南北长50m,东西宽40m,自上而下分层进行开采。 2号采场位于矿区东南部,①号矿体的西端,采场东西长约80m,南北宽约60m,底部标高为1865m水平,采场西帮和北帮的台阶高度在20m-25m之间,台阶坡面角在80°-85°之间,采场北帮设置有安全平台,安全平台宽度为2m。该处采场已停止开采。矿山在2号采场西面1890m水平重新布置了工作面,工作面东西长30m,南北宽20m,自上而下分层进行开采。 3号采场位于③号矿体的东端,采场东西长约50m,南北宽约30m,底部标高为1850m水平,采场西帮和北帮的台阶高度为15m,台阶坡面角在80°-85°之间。该处采场已停止开采。 4号采场位于⑤号矿体西端,采场东西长约50m,南北宽约30m,底部标高为1880m水平,采场北帮的台阶高度为10m,台阶坡面角在80°-85°之间。该处采场已停止开采。矿山目前主要在①号矿体进行开采, 评价结论:经过对矿山各生产环节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分析致害原因和对生产的可能危害,以及依据有关法规、标准进行定性、定量评价,整合各种方法的评价结果,并根据矿山对所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评价报告对新疆炜通石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奥莫尔塔格南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安全现状的评价结论是:新疆炜通石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奥莫尔塔格南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