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旺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LPG 储配站罐区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06-16

 

项目名称

和田旺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LPG 储配站罐区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完成时间

2021616

评价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组组长

 

0800000000203498

012539

项目组成员

李磊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李鸿斌

1100000000201397

017192

谷春旭

1100000000201512

018064

 

0800000000203498

012539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报告编制人

 

0800000000203498

012539

组外审核人

龙玉平

1500000000302398

028142

技术负责人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过程控制负责人

方力维

S011065000110192003284

021280

技术专家

/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鸿斌、李磊、晁旭东、王伟、谷春旭

现场勘察人员及时间

现场勘察人员:王伟

现场时间:2021518

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和田旺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122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罕艾日克镇塔斯米其村315国道北边,法定代表人:吐尔送江·麦麦库万,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20141222日至长期,经营范围:气瓶充装液化石油气(民用瓶、车用瓶);销售: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石油制品、汽车配件等,公司取得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530;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许可证编号:TS42651293-2024,有效期至2025121。有气瓶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证编号:QP-XR-14-0001-QP-XR-14-3000

改建原因:本项目之前因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为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所以对本项目进行改造。

储存装置:本项目主要工艺设备包含150m3地上式卧式储罐、130m3地上式卧式储罐、15m³地上卧式残液回收罐,4台液化气烃泵,2台液化石油气循环压缩机;6台电子灌装秤,LPG加气机4台。

 

评价结论:综上所述,项目组认为:和田旺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LPG储配站罐区改造项目基本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36号,根据原安监总局令第77号修改)规定的三同时要求,其LPG储配站罐区改造项目运行和管理能够达到设施有效、安全可靠的要求,虽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企业非常重视并积极进行了整改。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已具备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现场照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