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金鹰加油加气站(加油部分)安全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08-02

项目名称

于田县金鹰加油加气站(加油部分)安全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完成时间

2021731

评价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组组长

 

0800000000203498

012539

项目组成员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李鸿斌

1100000000201397

017192

谷春旭

1100000000201512

018064

 

0800000000203498

012539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报告编制人

 

0800000000203498

012539

组外审核人

龙玉平

1500000000302398

028142

技术负责人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过程控制负责人

方力维

S011065000110192003284

021280

技术专家

/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鸿斌、李磊、晁旭东、王伟、谷春旭

现场勘察人员及时间

现场勘察人员:王伟

现场时间:2021520

项目简介

于田县金鹰加油加气站位于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315国道2326公里处北侧,主要负责人:何福群;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主要经营汽油、柴油、石油气零售业务。

由于城市规划,2019年原位于315国道旁的于田县金鹰加油加气站拆除,2019317日于田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五次),经会议研究决定,将于田县315国道北侧(老国道和新国道交界处)0.3公顷用于建设于田县迁建金鹰加油加气站建设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

2019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审核批复下发了《关于同意于田县金鹰加油站迁建项目的批复》,同意于田县金鹰加油站迁建至于田县G315国道2254公里处北侧。20209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商务局出具《关于于田县金鹰加油站申请延期的批复》和商函(202022号。

加油站取得选址的审查意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本项目安全预评价于20209月通过评审,于2020928取得由和田地区应急管理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新和地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0000017号)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新和地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0000018号);本项目于202010月开工建设,于20216月竣工,于2021717日取得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于住建消验字【2021】第0018号)。

加油站位于于田县315国道2255km处北侧,占地面积约3333m2 罩棚为钢网架结构,面积756m2,站房为二层框架结构站房1座,建筑面积199.5m2,油罐区共设置有4SF双层油罐,其中230m3汽油储罐、230m3柴油储罐,折合总罐容90m3(柴油储罐容积折半计算),罩棚下共有4台潜泵式加油机,并设有汽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气部分设2座埋地LPG储罐(其中120m3110m3LPG总罐容为3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中3.0.13加油与LP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加油与LPG加气合建站等级为二级

项目简介

评价结论:项目组认为于田县金鹰加油加气站(加油部分)新建项目符合相关法规及规范要求,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过程完整,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管理较好,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要求;于田县金鹰加油加气站(加油部分)新建项目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现场照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