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墨玉县笑合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县笑合兰加气站改建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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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
2021年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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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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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号 |
项目组组长 |
王 伟 |
0800000000203498 |
012539 |
项目组成员 |
李 磊 |
1700000000301900 |
032305 |
杨长江 |
S011065000110192003234 |
037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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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斌 |
1100000000201397 |
017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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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伟 |
0800000000203498 |
012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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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春旭 |
1100000000201512 |
018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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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王 伟 |
0800000000203498 |
012539 |
组外审核人 |
龙玉平 |
1500000000302398 |
028142 |
技术负责人 |
晁旭东 |
S011065000110191001257 |
020375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方力维 |
S011065000110192003284 |
021280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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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晁旭东、李鸿斌、李磊、杨长江、王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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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人员及时间 |
王伟 2021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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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简介: 墨玉县笑合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县笑合兰加气站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于2016年07年21日,投资人为阿卜杜如苏力·图尔荪巴柯,注册地点为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罕艾日克镇巴拉玛斯村(315国道北侧)。经营范围为液化石油气(民用,车用瓶充装);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等。
企业存在的主要隐患: (1)可燃气体报警探头,仪表接线盒无静电接地。 (2)泵出口放空管为单阀,放空管未放至泵棚以上。 (3)罐区照明灯不防爆。 (4)压缩机房可燃气体报警仪未与轴流风机联锁。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组认为:墨玉县笑合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县笑合兰加气站改建项目基本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36号,根据原安监总局令第77号修改)规定的 “三同时”要求,其 和田县笑合兰加气站改建项目运行和管理能够达到设施有效、安全可靠的要求,虽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企业非常重视并积极进行了整改。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已具备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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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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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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