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北方华油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站技改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08-24

项目名称

吉木萨尔县北方华油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站技改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完成时间

20218

评价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负责人

李鸿斌

1100000000201397

017192

项目组成员

李  磊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谷春旭

1100000000201512

018064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0800000000203498

012539

报告编制人

李鸿斌

1100000000201397

017192

报告审核人

龙玉平

1500000000302398

028142

过程控制负责人

方力维

S011065000110192003284

021280

技术负责人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技术专家

/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鸿斌、谷春旭、晁旭东、李磊、杨长江、王伟

现场勘察人员及时间

李鸿斌,2021年7月

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北方华油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站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吉木萨尔县北方华油燃气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

建设地点:红旗农场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为6666.71m2

生产装置:1座60m3 卧式LNG储罐,新1台LNG潜液泵、1台LNG加液机、1台卸气柱、1座CNG减压橇、1台压缩机橇、1个18m³CNG气瓶拖车停车位民用气调压规模为300Nm³/h。

等级规模:本项目LNG储罐总容积60m3,储气瓶组6 m3储气瓶组拖车18 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第3.0.12A条,技改后本项目为一级LNG加气站和CNG加气子站合建站。

企业存在的主要隐患:

评价结论:

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版)》(GB50156-2012)等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对吉木萨尔县北方华油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站技改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本项目涉及的天然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本评价报告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无较大影响,工艺设备装置成熟可靠,站址、平面布置、安全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设计、施工建设及竣工后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对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劳动安全卫生对策措施逐项认真落实,项目建成后危险、有害因素将在可控制范围内,安全生产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

现场照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