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吉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昆物流港三号加油站安全预评价

发布日期:2021-10-08

项目名称

新疆吉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昆物流港三号加油站安全预评价

完成时间

20211011

评价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组组长

王  伟

0800000000203498

012539

项目组成员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谷春旭

1100000000201512

018064

李  磊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张  越

1100000000302699

021923

王  伟

0800000000203498

012539

报告编制人

王  伟

0800000000203498

012539

组外审核人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技术负责人

李鸿斌

S011032000110201000417

017192

过程控制负责人

方力维

S011065000110192003284

021280

技术专家

/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鸿斌、李磊、晁旭东、王伟、谷春旭

现场勘察人员及时间

现场勘察人员:王伟

现场时间:202195

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

新疆吉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0917日,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位于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街道北京东路154号,法定代表人吴庆玉,注册资本玖仟万元整。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屋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拟建的中昆物流港三号加油站由新疆吉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为其一个分支机构。本项目位于新疆中昆国际生态物流港园区内,新疆和田地区阿和公路与G580交叉路口西侧,所在区域具有较大车流量,加油站密度较小,区域优势明显。

本项目于202161日取得发改委颁发的和田市社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和市发改备案【202143号。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7323号)的相关要求,拟建加油站的油罐采用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加油管线为双层复合管,汽油储罐设置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分散式)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总用地面积5亩。站内拟设2层砖混结构站房1幢,建筑面积361m2;钢网架结构罩棚1座,面积800m2;拟设埋地卧式双层SF油罐4座,其中230m3汽油罐,230m3柴油罐,折合总罐容为90m3(柴油储罐容积折半计算)。拟设置汽油油气回收系统。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3.0.9加油站的等级划分,拟建加油站等级为三级。

综上所述,通过对新疆吉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昆物流港三号加油站新建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本评价报告认为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政府的发展规划,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无较大影响,工艺设备装置成熟可靠,站址选择、平面布置、安全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本项目在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从安全的角度本新建项目可行

现场照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