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恒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准东产业园及静脉产业园输气管道建设项目(次高压输气管道8公里部分)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24

项目名称

新疆恒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准东产业园及静脉产业园输气管道建设项目(次高压输气管道8公里部分)安全预评价报告

完成时间

20211224

评价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组长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项目组成员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1100000000302699

021923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谷春旭

S011032000110201000514

018064

报告编制人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组外审核人

0800000000203498

012539

技术负责人

李鸿斌

S011032000110201000417

017192

过程控制负责人

方力维

S011065000110192003284

021280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鸿斌、李磊、杨长江、王伟、晁旭东

现场勘察人员及时间

杨长江  2021924

项目简介

建设工程名称:乌鲁木齐准东产业园及静脉产业园输气管道建设项目(次高压输气管道8公里部分)

建设单位:新疆恒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燃气管线项目

建设内容:次高压输气管道8公里,自乌鲁木齐准东产业园天然气分输站至静脉产业园。

企业存在的主要隐患:

评价结论:

评价组认为:本报告识别了新疆恒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准东产业园及静脉产业园输气管道建设项目(次高压输气管道8公里部分)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的类型、特点、严重程度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版)》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在设计、施工建设及竣工后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对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逐项认真落实,项目建成后,危险、有害因素将在可控制范围内,安全生产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

现场照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