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新湖德力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加油加气站(CNG加气部分)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18

项目名称

玛纳斯县新湖德力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加油加气站(CNG加气部分)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完成时间

20223

评价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负责人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项目组成员

苏鑫

S011011000110203000258

041026

龙玉平

1500000000302398

028142

谷春旭

1100000000201512

018064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李磊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报告编制人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报告审核人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过程控制负责人

方力维

S011065000110192003284

021280

技术负责人

李鸿斌

S011032000110201000417

017192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鸿斌、方立维、谷春旭、晁旭东、杨长江、龙玉平、李磊

现场勘察人员及时间

杨长江、龙玉平,2022年2月

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玛纳斯县新湖德力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加油加气站(CNG加气部分)

建设单位:玛纳斯县新湖德力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

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新湖农场二十五连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为13500m2

生产装置:1台卸气柱、1台子站压缩机、1座6m³储气瓶组、4台双枪CNG加气机、1座自用气燃气调压柜,1根高压放散管。

等级规模:该站CNG储气设施总容积24m³(储气瓶组6m³,车载储气瓶组18m³),油罐总容积90m³(柴油折半计容),LNG储罐总容积60m3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17条,该站为一级加油与LNG加气和CNG加气合建站。

企业存在的主要隐患:

1. 加气机内流量计未做单独接地;

2. 加气机配备的干粉灭火器为4kg,不满足要求;

3. 燃气调压柜内1个安全阀逾期未检。。

评价结论:

玛纳斯县新湖德力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加油加气站(CNG加气部分)工艺设备完好、安全设施到位、安全管理制度较完善、人员持证齐全有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要求;针对站内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安全现状可以达到《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办法》中有关加气站的安全检查内容要求和安全生产要求,能满足加气站安全经营天然气的要求。

现场照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