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新湖德力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新湖加气站改扩建加油加气站项目(LNG加气部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18

项目名称

玛纳斯县新湖德力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新湖加气站改扩建加油加气站项目(LNG加气部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完成时间

20223

评价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负责人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项目组成员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李磊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谷春旭

1100000000201512

018064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张越

1100000000302699

021923

报告编制人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报告审核人

王伟

0800000000203498

012539

过程控制负责人

方力维

S011065000110192003284

021280

技术负责人

李鸿斌

S011032000110201000417

017192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鸿斌、方立维、谷春旭、晁旭东、杨长江、李磊

现场勘察人员及时间

杨长江、龙玉平,2021年7月

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玛纳斯县新湖德力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新湖加气站改扩建加油加气站项目(LNG加气部分)

建设单位:玛纳斯县新湖德力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

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新湖农场二十五连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为13500m2

生产装置:1座60m³LNG储罐,1台LNG卸车、加气橇,2台LNG加气机。

等级规模:该站CNG储气设施总容积24m³(储气瓶组6m³,车载储气瓶组18m³),油罐总容积90m³(柴油折半计容),LNG储罐总容积60m3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17条,该站为一级加油与LNG加气和CNG加气合建站。

企业存在的主要隐患:

1)LNG加气机及LNG卸车、加气橇压力表未标识工作压力红线;

2)LNG卸车处法兰的连接螺栓少于5根,未用金属线跨接;

3)LNG加气机防爆接线盒接地不规范;

4)加气机配备的干粉灭火器为4kg,不满足要求;

5)LNG工艺装置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防爆检修工具、应急照明、急救药箱、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担架配置数量不足。

评价结论:

玛纳斯县新湖德力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新湖加气站改扩建加油加气站项目(LNG加气部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现场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后,可以达到《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办法》中有关加气站的安全检查内容要求和安全生产要求,在采取了本报告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完成专家现场安全验收提出的整改建议、意见后,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现场照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