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汇天然气哈密有限责任公司白石湖煤矿加气站(加油部分)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2-05-06

项目名称

新疆广汇天然气哈密有限责任公司白石湖煤矿加气站(加油部分)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完成时间

202255日

评价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负责人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项目组成员

王伟

0800000000203498

012539

李磊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谷春旭

1100000000201512

018064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龙玉平

1500000000302398

028142

报告编制人

李磊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报告审核人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过程控制负责人

方力维

S011065000110192003284

021280

技术负责人

李鸿斌

S011032000110201000417

017192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鸿斌、方立维、谷春旭、晁旭东王伟、杨长江、李磊龙玉平

现场勘察人员及时间

杨长江,20224

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新疆广汇天然气哈密有限责任公司白石湖煤矿加气站(加油部分)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广汇天然气哈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

建设地点: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白石湖煤矿矿区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为5500m2

生产装置:1座50m31座40m³ SF双层柴油油罐、2台柴油潜泵式双枪加油机、1套液位监控报警系统、1套储罐渗漏检测系统、1套管线渗漏检测系统,2座加油岛及配套设施建设

等级规模:该站原有2座43.9m3LNG储罐,现拟新建1座50m31座40m3的柴油储罐,油罐容积4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3.0.16条“加油与L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二级加油与LNG加气合建站

评价结论:

通过对新疆广汇天然气哈密有限责任公司白石湖煤矿加气站(加油部分)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本评价报告认为本项目符合当地政府的发展规划,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无较大影响,工艺设备装置成熟可靠,站址选择、平面布置、安全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本项目在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从安全的角度本建设项目可行,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照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