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奇台县凯祥太安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充装(民用、工业用)和检验检测中心项目—民用部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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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
2020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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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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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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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组长 |
李鸿斌 |
1100000000201397 |
017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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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李 磊 |
1700000000301900 |
032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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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玉平 |
1500000000302398 |
028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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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力维 |
S011065000110192003284 |
021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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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龙玉平 |
1500000000302398 |
028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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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晁旭东 |
S011065000110191001257 |
020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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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晁旭东 |
S011065000110191001257 |
020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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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谷春旭 |
1100000000201512 |
018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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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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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鸿斌、谷春旭、晁旭东、李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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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人员及时间 |
李鸿斌、李磊、龙玉平,2019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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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奇台县凯祥太安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充装(民用、工业用)和检验检测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奇台县凯祥太安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 建设地点: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为25076m2 生产装置:项目液化气充装分民用液化石油气充装和工业用丙烷、丁烷充装,站内民用充装和工业充装工艺系统分别设置。主要工艺设备包含5座100m3地上式卧式储罐和1座50m3地上卧式残液回收罐,其中3座100 m3储罐和50m3残液罐为民用充装液化气储存罐和残液储存,2座100m3储罐为工业用丙烷丁烷储存罐;4台充装泵,其中2台用于民用灌装,2台用于工业灌装;2台液化石油气循环压缩机;8台电子灌装秤,其中民用充装4台、工业充装4台;汽车装(卸)台二座,其中民用充装1座,工业充装1座。(注:此次验收评价仅对民用部分进行评价) 等级规模:充装站共设计5座100m3液化石油气储罐,依据《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第3.0.12条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等级划分原则(见表2.2-2),该充装站属于五级液化气供应站。
企业存在的主要隐患: 1.压缩机室与灌瓶间位于一幢建筑物,但其间未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2.压缩机间内放散管未引出室外;3.现场工艺管道为标注流向标识;4.未办理气瓶充装许可证;5.配电室电缆沟电缆穿墙处未采取防火封堵措施,电缆沟预留电控柜位置未设盖板;6.配电室未采取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的安全措施;7.配电室柜门未进行跨接接地;8.罐区内、压缩机间、灌瓶间场所内的电气线路接线口未采取隔离密封措施;9.生产区进口、灌瓶间外、罐区未设置人体静电消除装置;10现场未按专篇要求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防爆工具、防爆照明灯具、空气呼吸器等应急救援物资。
评价结论: 奇台县凯祥太安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基本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 “三同时”要求,其液化气充装(民用、工业用)和检验检测中心项目(民用部分)运行和管理能够达到设施有效、安全可靠的要求,虽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企业非常重视并积极进行了整改。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已具备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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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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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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