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逊县中辉燃气配送中心液化气充装站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03

项目名称

托克逊县中辉燃气配送中心液化气充装站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完成时间

2023.4.6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组组长

李鸿斌

S011032000110201000417

017192

项目组成员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李磊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李鸿斌

S011032000110201000417

017192

苏鑫

S011011000110203000258

041026

谷春旭

1100000000201512

018064

报告编制人

李磊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组外审核人

方力维

S011065000110192003284

021280

过程控制负责人

龙玉平

1500000000302398

028142

技术负责人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鸿斌、方力维、谷春旭、晁旭东、李磊

现场勘察人员

李鸿斌、杨长江

现场勘察时间

2023.3.3

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托克逊县中辉燃气配送中心液化气充装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托克逊县中辉燃气配送中心

项目性质: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

建设地点:托克逊县色尔克墩村九天河农业园南侧,中敖养殖西侧200米处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为9996m2

建站等级:该站现有4座容积为50m³液化石油气储罐,1座容积为20m³液化石油气残液罐,储罐总容积220m³。依据《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3.0.12条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等级划分,该站为六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企业存在的主要隐患:

1.未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2.未在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标志位置设立公示牌。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托克逊县中辉燃气配送中心液化气充装站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可以达到《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办法》中有关灌装站的安全检查内容要求和安全生产要求,在采取了本报告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完成专家现场安全验收提出的整改建议、意见后,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现场照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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