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鸿顺能源有限公司额敏县鸿顺能源加气站改建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3-04-26

 

项目名称

额敏县鸿顺能源有限公司额敏县鸿顺能源加气站改建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完成时间

2023.4.26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组组长

李鸿斌

S011032000110201000417

017192

项目组成员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李磊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李鸿斌

S011032000110201000417

017192

苏鑫

S011011000110203000258

041026

谷春旭

1100000000201512

018064

报告编制人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组外审核人

方力维

S011065000110192003284

021280

过程控制负责人

龙玉平

1500000000302398

028142

技术负责人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鸿斌、方力维、谷春旭、晁旭东、李磊

现场勘察人员

李鸿斌、杨长江

现场勘察时间

2023.2.22

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额敏县鸿顺能源加气站改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额敏县鸿顺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

建设地点: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额铁路一地段259-1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为5176.70m2

规模:该站改建后为CNG加气子站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对额敏县鸿顺能源有限公司额敏县鸿顺能源加气站改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本评价报告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无较大影响,工艺设备装置成熟可靠,站址、平面布置、安全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设计、施工建设及竣工后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对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逐项认真落实,项目建成后危险、有害因素将在可控制范围内,安全生产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从安全的角度本项目可行。

现场照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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