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巴河县库勒拜镇加曼阔依塔斯Ⅴ号建筑用砂矿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

发布日期:2023-04-17


项目名称

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巴河县库勒拜镇加曼阔依塔斯Ⅴ号建筑用砂矿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

完成时间

2023417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组组长

李晓东

0800000000101289

004427

项目组成员

李晓东

0800000000101289

004427

 

0800000000101310

001933

李景宏

0800000000101912

005965

仲婷婷

S011032000110202000770

030109

罗青春

1700000000301899

031539

 

1100000000302699

021923

报告编制人

李晓东

0800000000101289

004427

组外审核人

李成玉

S011065000110192003286

021279

过程控制负责人

史慧新

1700000000301881

031538

技术负责人

况建国

0800000000101141

001936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晓东、朱亮、况建国、李成玉

现场勘察人员

李晓东、张越

现场勘察时间

202338

项目简介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属股份有限公司。哈巴河县库勒拜镇加曼阔依塔斯Ⅴ号建筑用砂矿是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矿山,该项目为露天采矿工程。矿区位于位于哈巴河县城333°方向,直线距离23.60km处,库勒拜镇347°方向,直线距离约18.1km处。行政区规划隶属新疆哈巴河县管辖。

根据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要求,设计矿山的年生产规模为25m3/a。除去边坡占有的资源量,该矿山露天开采境界内可采矿石量为136.21m3。矿区北高南低,根据筛分设备布置及矿区地形状况,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原则,应业主要求,因涉及临时用地与临时占用草原的费用缴纳,设计矿区分为Ⅰ、Ⅱ号采区,矿区南部为Ⅰ号采区,矿区北部为Ⅱ号采区。设计先采完Ⅰ号采区,再开采Ⅱ号采区,Ⅰ号采区自南向北依次开采。Ⅰ号采区开采完后,再进行Ⅱ号采区的基建工作。矿山服务年限为5.2a。每年工作180天,每天1班生产。采矿场分为Ⅰ号采区和Ⅱ号采区。Ⅰ号采区最大开采高度为19m,最终边坡35m14m的边坡构成,最低开采标高为810m,最终境界占地面积约1.88m2;Ⅱ号采区最大开采高度为17m,最终边坡35m12m的边坡构成,最低开采标高为825m,最终境界占地面积约3.36m2。,矿山采用山坡露天开采方式。采用挖掘机从Ⅰ号采区向Ⅱ号采区开采。设计将首采区布置在Ⅰ号采区,首先从Ⅰ号采区的北部进行开采,每个工作台阶从南端向北端进行推进;采用挖掘机进行采剥,自卸汽车转运到输送机入料口,然后由带式输送机将砂石料输送至筛分机进行分级,按不同粒径分别堆放。采矿场布置在矿区以内,筛分布置在矿区西部,矿山租用哈巴河县鸿昌建材有限公司生活区作为办公生活区。矿山在矿区西部设置集装箱作为职工临时休息区

现场照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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