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气站位于吐鲁番市鄯善县蒲昌路,为贯彻落实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工作部署,防范危险化学品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该站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更新改造储气设施。该站于2023年2月11日向鄯善县住建局提交“通宇加气站更新改造储气设施”项目的建设申请,于3月3日获得同意更新改造的回复。
本项目竣工日期为2023年5月17日,期间未发生设计变更。
建设单位:鄯善县通宇加气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鄯善县通宇加气有限责任公司通宇加气站更新改造储气设施项目
项目性质:改造
建设地点: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新城蒲昌路南侧
用地面积:2683.00m2
原有建(构)筑物主要是:1座站房、1座辅助用房、1座加气罩棚、1座压缩机间、1座干燥机间、1座计量缓冲间。
原有工艺设备:2台天然气压缩机、3台双枪加气机、6口储气井(低压3口、中压2口、高压1口,每个容积为2m3,其中3口低压储气井已停用)、1座2m3天然气缓冲罐、1座2m3废气回收罐、3根集中放空管、1根通气管,1套干燥器、1套水冷设施(使用防冻液)。
改造前,通宇加气站从站外天然气管道取气,经过工艺处理并增压后,通过加气机给汽车CNG储气瓶充装车用CNG,储气设施总容积小于30 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2.1.6、3.0.11的规定,通宇加气站属CNG常规加气站。
该站改造内容为:拆除原有12m3水容积地下储气井,拆除后回填打地坪,原位置上建设地上12m3水容积储气瓶组(4个低压储气瓶、3个中压储气瓶、2个高压储气瓶,每个容积为1.33m3),配套管线同步拆除更换,管道只变更接管位置,其他未发生改变。干燥器进行同型号更换。
本次改造涉及CNG储气设施的改造,改造后的储气瓶组总容积为12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2.1.6、3.0.11的规定,通宇加气站属CNG常规加气站。该站未在城市中心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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